【初選47人案・審訊第 88 日】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獨媒報導 | 2023.07.20
- 官提醒小心用字 何桂藍指已非常小心:我答錯一隻字都可以坐十幾年
- 何桂藍指戴耀廷草擬條款無要求否決財案為「天才」:寫咗一句根本乜都冇講過嘅嘢出嚟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0日)踏入審訊第88天。何桂藍繼續作供,續被問及對財政預算案的立場。何形容,預算案除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外,現時還有國安撥款,帳目有很多「唔清唔楚」的地方;並表明若她是立法會議員,會用盡每個質詢和提修正案的機會審核預算案,即使她滿意預算案所有項目,若審核程序有不公義之處,「我都必須要否決佢」。何強調向選民負責並非議員唯一責任,「選民利益之上仲有公眾利益」,而其預設立場是反對預算案「直到行政機關可以說服到我為止」。
何亦提及,認為民主派即使立會過半仍是「在野」,法官李運騰追問時採用「opposition」一說,惟何認為不準確。李運騰着她小心用字,不要用「big words」後再更正,惟何否認,指「我係每一隻字都非常小心,因為我好清楚呢條罪係可以判終身,我答錯一隻字都可以坐十幾年」,又指是翻譯和法官採用不同說法才要澄清,望法庭勿認定她「為拗而拗」。
何稱選民利益上還有公眾利益 若財案審核有不公義必須否決
何桂藍昨形容,財政預算案內不准議員討論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是「公共財政黑洞」,並指作為議員若看到無法審核的東西,投反對票才是履行議員憲制責任。大律師 Trevor Beel 今總結,何昨指無法審核預算案和履行議員職責,是反對預算案的因素,何答「我會形容係底線」。
法官陳仲衡問,而何不需審視預算案的實數,只要看到有「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就會反對?何重申這是其底線,但預算案審核機制是由3月到5月,「由書面嘅質詢,到口頭質詢,再到全體委員會階段提CSA(修正案)……假設我係一個立法會議員,我當然唔會話有『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嘅存在,我就唔需要睇個財政預算案嘅內容啦。我一定會用盡每一個質詢嘅機會,每一個提修正案嘅機會,將嗰份財政預算案裡面所有魔鬼藏細節嘅地方⋯⋯」
惟李運騰打斷,問何是假設會有魔鬼藏細節?何說「呢個 assume 嘅問法就係假設呢個世界有一份完美嘅財政預算案」。李再重覆問題,何說「可唔可以一陣間先處理呢個問題,我答咗 Johnny Chan Justice(陳仲衡法官)條問題先」,李運騰笑着望住何說:「不,我想先審視你的假設。」
何續指,不談香港,每個立法會議員都一定有自己認知的局限,如功能組別議員只看界別利益。何指「呢個世界冇完美嘅財政預算案」,但的確在其認知或選民利益上,「我可能係會見到一份預算案我係唔覺得有問題嘅」;但何強調,「向選民負責唔係立法會議員唯一嘅責任,喺選民利益之上仲有公眾利益」,而她一個人無法確保一定會看出預算案內所有問題,「所以我一定要確保個審核機制係所有議員都能夠盡責審議」。何總結,「即使我本人睇唔出份財政預算案有啲乜嘢需要修改,但係如果我知道呢份財案成個審核程序入面係有唔公義嘅地方,我都必須要否決佢。」
▲ 何桂藍(資料圖片)
何稱國安撥款不經立會、帳目不清:條數唔清唔楚都要投反對票
何續指,就香港的情況,除了「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和「未來基金」,現時還有國安撥款,她不會用「evil」來形容,但當中「肯定有好多帳目唔清唔楚嘅地方」。何強調,「我唔一定需要認為嗰樣嘢係可取或者唔可取,條數唔清唔楚嘅話都應該要投反對票」,又指現時《國安法》交代如何用撥款時無數字和比重,「淨係話我請咗人起咗啲樓,淨係有個項目嘅名稱。」陳仲衡打斷指不認為需聽取關於國安撥款的事,因案發時尚未出現。
何搖頭指不同意,指「當然兩年就洗咗80億係我哋之後先知道嘅」,但她於2020年6月30日晚已得知《國安法》撥款無需經立法會審核,「作為一個選緊立法會嘅人,我當時即刻理解嘅意思就係,無論佢攞幾多錢我都監察唔到。」李運騰問,所以6月30日晚何已決定一旦當選,她便會因有國安撥款的存在而否決預算案?何指認為是關乎昨日有關項目和機制的爭拗(即因項目抑或機制而反對預算案)。李問故何已下了決定?何說「我未講完」。
李再重覆問題,指只需要一個「yes」或「no」的答案,「想不想答由你。」何指但不審核便違反《基本法》73條的議員職責。李指知道何想履行《基本法》下的議員職責,指她昨天已談及,並板起面孔語氣稍重說:「你不需要重複你說過的話,所以你想不想答我的問題?」何說:「咁咪 abuse(濫用)個 power(權力)囉,如果我唔審核就通過。」
何稱民主派35+仍是「在野」 不同意翻譯為「opposition」
陳仲衡其後問,所以何看到預算案前,說不到她會否反對預算案?何先指,因無論如何「民主派入到立法會都一定係一個在野嘅身分」。惟李運騰打斷,指現時談及民主派35+的情況,何要解釋為何民主派過半後仍然是反對派(in opposition)。
何重申如討論譚耀宗訪問時提到,即使民主派立會獲35+亦只有否決權,不能做任何政策倡議。李運騰說一直都是這樣,由「行政機關負責制訂政策」。何說:「啱呀,但人哋啲制度,行政機關嘅首長都係民選㗎嘛。所以我覺得 opposition(反對派)呢個字唔係好準確。」
法官提醒何小心用字 何稱自己用字非常小心:我答錯一隻字都可以坐十幾年
李運騰續指,何桂藍已非首次用了一個詞語後,發現不準確,並想作出更正,着何想清楚(think carefully),並用一個能準確表達她意思的字眼。何一度說「唔好意思,我必需要澄清」,李續發言時,何再疊聲以英文問李:「May I ask you to listen carefully?」
李運騰再說:「不要用 big words 再嘗試更正。」何語帶不滿說:「唔好意思喺繼續作供前必需要講一樣嘢,第一,我唔認為『在野』嘅英文 exactly 就係 opposition,我反對嘅係 opposition 呢個字」,何又指,她昨談及預算案時使用「實數(actual numbers)」一字,而法官用「figures」,她理解兩者意思有不同,後者包括百分比和比重等。
何續加重語氣:「我唔係用緊 big words,我係每一隻字都非常小心。因為我好清楚呢條罪係可以判終身,我答錯一隻字都可以坐十幾年。所以如果『機制』唔係『item』佢就唔係『item』,我一定要指出。」李運騰重申,所以他建議何想清楚再用能準確反映她說法的字,以避免任何誤會。
何再略帶激動說:「每一隻廣東話嘅字我都講得非常清楚,但係翻譯用一個講法之後法官又用另一個講法,我頭先已經舉咗兩個例子,都係李運騰法官改咗翻譯嘅意思」,何續指:「我唔係好明,我以為法庭係一個用字一定要非常嚴謹嘅地方,如果我認為一條問題裡面有字眼或者假設係 ambiguous 嘅話,我一定要問。」
何稱憂慮法庭有偏見她「為拗而拗」 官三問「講完未」
李問她「講完未」(“Have you finished?”),何說「因為我好憂慮而家係一個偏見,如果咁樣都係為拗而拗,我唔係好明呢個指控係咩囉」,李再問她「講完未」,何問「我想知 from now on 我應該點作供好」。李重申就是他所建議的,想清楚再使用避免引起誤會的字眼。
何說:「但係我想知道我係咪要同時肯定翻譯要100%譯到我要講嘅嘢?」李指若她對翻譯有任何問題可提出,何再說:「我就係要指出我唔係每一次都可以分一半嘅腦袋出嚟去咁樣做呢件事,所以我嘅建議係當我選擇澄清嘅時候,我希望法官唔會有一個既定立場我就係為拗而拗。」李再望住她問「講完未」,何微微搖頭擺手。
何稱不關注結果關注程序 在野議員預設立場是否決、直到行政機關說服為止
法官陳仲衡其後重複問題,問何會否在未看過預算案內容的情況下反對預算案。何表示,「我理解在野嘅議員,佢嘅 default(預設)嘅立場本身就應該係否決,直到行政機關說服到呢啲議員呢條議案係可以投為止。」何指因此若選完後,「基於一啲我而家假設唔到嘅原因,立法會嘅審議機制有所改變,個投票嘅立場當然係會轉」,並解釋她提出機制的問題,正因如只談及項目(item),「個邏輯係好簡單嘅,我爭取到我就投贊成,我爭取唔到我就投反對。」
李運騰此時打斷,何說「答埋先啦好冇啊⋯⋯」,李指何之後可繼續,但現在想暫停以免忘記,何說「咁你有得 mark notes 啊嘛,但我冇嘛,我會 forget」。李續指何昨稱即使有五大訴求,但審核機制不改變仍會否決預算案,何指李的問題是相關,因她關注審核機制時並非關注結果,「我係關注個過程是否程序上公正。」
何稱若港人認為審核機制不用改 會尊重決定但仍反對預算案
何續指,五大訴求第五個訴求為雙普選,而她現時只想到在雙普選落實的情況下,港人才可改變議事規則和功能組別點票方法。何並指,如到時經過民主選舉,但香港人仍覺得毋須更改審核機制,她會尊重他們的決定,但仍會投反對票並繼續說服他們要更改,又指「如果喺一個民主制度下,民選嘅議員可以審核到財政預算案,仍然去否決,我覺得係講唔過去嘅」。
Beel 其後總結,故何預設立場是否決,但經過審視(examination)後仍不滿意,就會反對預算案?何指記憶中《基本法》是用「審核(review)」一詞,並認為該審核權力不止「可以傾、可以表達意見、可以問官員」,而是有實質權力要求政府修改,例如「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可設立機制將有問題的項目抽出來,再通過其他數千個無爭議工程,修正案亦不止可以減錢,可改變行政機關施政方向。
▲ 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何稱即使滿意預算案所有項目 若有不公仍須否決
何並重申,其立場是看到預算案前,「我本身都係想要投反對票,直到行政機關可以說服到我為止」,但認為 Beel 的說法是假設性:「問題就係現行嘅立法會制度係連 examine(審視)都做唔到,更枉論去審核喇。」何又再次強調,「就算我本人滿意財政預算案嘅所有 items,如果個審核程序係有問題,有不公嘅地方,基於議員對公眾利益嘅責任,我都須要否決」,又指一直到投票一刻前,反對都是其預設立場。
Beel 澄清他用「examine」一字也是談及審核財案的所有程序,並問何是指若經過所有程序仍不滿意,就會對預算案投反對票?何表示:「我認為嗰啲質詢同埋提修正案嘅機會非常之珍貴,正如頭先所講,一定係需要用嗰啲時間將財政預算案啲問題攞晒出嚟攤喺陽光之下,尤其是坊間通常都只會關注派唔派錢、減唔減租、稅務寬唔寬減,入面好多嘅細節公眾係唔會知道。假設我係議員,每一個質詢嘅機會,每一個提 CSA(修正案)嘅機會,都一定要掌握。」
李運騰指認為何已非常清楚地說明,亦已得知其證供,Beel 續轉問及下一個議題。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0日)踏入審訊第88天。何桂藍今繼續作供,談及對戴耀廷所擬協調文件字眼的理解。何表示,戴耀廷「genius」(天才)之處,是在文件寫上「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一句。何指《基本法》賦予立會很多權力,而「包括……」一句只用來形容有什麼權力,理解只要有運用立會權力就足以兌現承諾,不一定要否決預算案,直言戴「寫咗一句根本乜都冇講過嘅嘢出嚟」,故前面使用「積極」或「會」亦不太重要。何又形容該句如「出奇蛋」,因既是避免DQ,亦滿足部分人包括她認為不應迴避提及否決財案的願望。
何續指,協調會議上鄒家成曾提出要用「會」而非「積極」運用字眼,何指她習慣用「積極」這類選舉用語,本無為意有何問題,惟理解鄒作為普通人或抗爭者立場,會直觀覺得「如果要做嘅就講得 firm 啲」,不要用模棱兩可字眼「周遊大家」。何自言聽到鄒發言後「有啲慚愧」,故她終也有「幫口」支持用「會運用」字眼。
何桂藍指兩辦譴責郭榮鏗致否決財案討論現「風向轉變」、擔心聲言否決也被DQ
何桂藍繼續作供,談及協調會議的情況。就區諾軒早前稱初選參與者起初不關心否決預算案,直至2020年4月至5月才出現「風向轉變」,改為較關心該議題,何桂藍表示同意有風向改變,但不同意區諾軒的說法。何先指,否決預算案一事在2020年的前數年有爭議,但近年公民黨和民主黨也會投反對票。陳慶偉一度提醒何發言時減慢語速和簡短回答,又提醒法庭傳譯主任,即使何語速快不代表翻譯也要講得快。
何續指,理解對預算案投反對票本身並非爭議性問題,但在4月底,即新東第一和第二次協調會議之間,主持內會主席選舉的時任內會副主席郭榮鏗,被中聯辦和港澳辦譴責,何形容部分參與協調者的態度因此有「極大轉變」。何指,認為郭榮鏗當時「完全依足議事規則」,惟兩辦譴責在民主派眼中,意味「就算你跟足議事規則,佢都會話你癱瘓立法會,有可能會喺在席嘅時候被DQ」,何笑指:「如果條DQ嘅線拉到咁低嘅話,基本上所有做過立法會議員嘅候選人都會被DQ㗎喇。」
▲ 郭榮鏗(資料圖片)
何指,同時建制媒體亦開始流傳,如果聲言否決財案就可能會被DQ,何認為因此才令原本「冇乜爭議」的否決財案問題,「上升為有一啲候選人好想避免嘅問題。」何續指,當時觀察到越來越多人擔心否決財案會造成DQ,並指「溫和派」一直覺得自己較安全,他們雖理性上知道DQ是任意,但現實上的確看到有站起身舉牌等行動才會被捕、涉主權的發言才會被DQ,「我相信喺郭榮鏗事件之前,冇一個人會諗過聲稱投一張反對票就會被DQ。」
何稱DQ無法避免故無需理會、至5月宣布立《國安法》認為一定「入唔到閘」
何並指個人而言,認為郭榮鏗「冇問題」,「當時嘅解決辦法係李慧琼(尋求連任的內會主席)退選,就一天都光晒」,但兩辦仍作出譴責,她認為是為確保建制派的主導地位,「然後求其搵啲同議事規則相關嘅藉口去DQ人。」何指「我覺得咁樣嘅DQ係冇辦法避到嘅,無論我點樣修正我嘅行動或者說話」,加上當時兩辦多次發聲明,「連儂牆又話犯法、食黃店又話攬炒」,故其立場是「唔需要理會呢啲嘢」。
李運騰問,何桂藍當時已認為自己會被DQ?何先補充,郭榮鏗事件令大家感受到的威脅不止是選完後,而是會「搵一啲大家過往嘅行為」,「連選都唔畀佢入閘」;而何起初無想過無法入閘,解釋2、3月看到駱惠寧和譚耀宗說法,印象是選到35席後也會DQ,後來4月出現郭榮鏗事件,便認為會出現大規模DQ,令取得35+也很困難。
惟何指,認為郭榮鏗事件「對溫和派嘅殺傷力會比較大」,因他們以往在立會已做了很多兩辦譴責的事;對何則影響較細,因她無立法會往績。何並指,她是直至5月底宣布立《國安法》,才認為「我一定會被DQ」,即「入唔到閘」。
何稱第二次會議無印象戴耀廷提及〈真攬炒十步〉
辯方續問及新東5月5日第二次協調會議的情況。何桂藍指應獲區諾軒通知,會議歷時兩小時,與首次會議一樣有約20至30人出席。至於戴耀廷4月28日發布〈真攬炒十步〉一文,何無印象他在會議有提及或有人問及。
何續指,當時特別留意不同黨派派什麼人出席,一來因當時已發生郭榮鏗事件,二來因她知道2018年立會補選初選時,有黨派會派一些不能在黨內做決策的人做代表,這些人會在會上發表意見甚至負責簽名;但到了後期,黨內有決策能力的人又會不承認該些說法,中層又會在公共領域將責任推到他人身上,「將一啲共同決策嘅東西講成係部分人嘅責任。」
何稱第二次會議仍未見各黨派候選人本人、無法肯定各黨派想法
何直言,當時是第二次會議,「我都仍然見唔到啲黨派嘅候選人本人,我係覺得好奇怪嘅」,何續逐一數出:「成個協調過程入面,我冇見過林卓廷、我冇見過楊岳橋、冇見過陳志全亦都冇見過梁國雄,換言之成個過程入面,我只係同一啲我唔 sure 可以代表到佢哋嘅人去傾」,陳志全發笑,鄒家成亦望着身旁的林卓廷發笑。
何續指,「我冇印象(社民連)陳寶瑩喺唔喺度」,但「吳文遠喺度,講咗非常多嘅嘢,我知道一定唔係長毛諗法……同埋我超級慶幸嗰日唔係黃浩銘喺度,唔係就開到(凌晨)3點喇個會」,旁聽席大笑。何續指在整個協調過程,「尤其是當我哋知道最後個 agreement,supposed 係啲候選人之間嘅 agreement,但我去到論壇先至第一次見到呢啲 candidates 囉。」
▲ 左起:吳文遠、黃浩銘、梁國雄(資料圖片)
何稱原以為新東有更多討論 惟終只有兩次會議
何桂藍續指,觀察到「大黨」即民主黨和公民黨的代表,在會上「一句起兩句止,唔會講更多」,但數日後又會在政情專欄看到民主派消息人士「指名道姓」批評協調會內發言人士的說法。何指因此當時對該些黨派代表「喺協調會講過嘅嘢、或者佢哋冇反對或者冇評論嘅嘢、佢哋自己黨入面啲大佬係點樣諗,我完全冇辦法 certain」。法官陳仲衡問她當時有否提出,何指當時是5月頭,理解初選6月中才進入狀態,「我本來以為會有更多討論嘅機會」,故她無提出其顧慮。
何在追問下,指當時認為即使「唔係坐埋一齊」,「都要有一個溝通係大家真係要 agree 啲乜嘢……啲黨派嘅立場究竟係點係需要清楚」,但最終新東只有兩次協調會議。
何稱就「會」或「積極」討論不算激烈亦無結論 鄒家成曾和李永成爭拗
何桂藍續表示,第二次會議「好幾個 topic 都係冇結論」,包括「會」和「會積極」運用權力的字眼,以及新東出選議席數目是「6」抑或「6+1」;又指即使首次會議似乎有共識的東西,亦有黨派改變主意(second thought),舉例5月28日通過《國安法》草案後,以她所知有黨派曾向戴耀廷指「不如唔好搞論壇」,但無人在首次會議對辦論壇有異議。
就第二次會議中段討論「會」和「會積極」,何指鄒家成提出「唔可以用積極,要用會」,但討論「唔算係激烈」,「純粹係多咗人講嘢,因為其他 topic 就好少人講嘢」,又指「譬如PW2(趙家賢)好似話有人拍枱嗰啲,但我記得成程係冇人企過起身,完全冇呢啲激烈嘅行為」。
何續指,當時很多人表達立場,但只講了一或兩次,其後就「好似失去咗興趣咁」,最後是鄒家成和李永成「兩個人喺度拗咗10至15分鐘」,鄒一邊低頭抄寫一邊露齒笑。何笑說:「但係李永成唔係選㗎,我都唔知佢嚟做咩」,並憶述爭議的完結,就是「好 abrupt(突然)咁話:我哋冇乜時間喇,不如討論吓『6』定『6+1』先啦」,鄒家成聞言點頭。李運騰問,即會上就採用「會」或「會積極」無結論?何說:「啲人表達完佢哋嘅立場,跟住就唔講嘢囉。」
何續指,「因為佢(李永成)同 Owen(鄒家成)真係拗咗勁耐,所以我對李永成比較有印象」,而她記得李自介為地區人士,但不記得是哪區。何又指李「有講佢係嚟睇吓」,林卓廷等發笑,何並指「所以我先咁奇怪點解佢要同 Owen 拗咁耐,佢都唔係選」。李運騰亦引述早前證供,趙家賢曾指李是民主黨代表,但辯方其後指出李當時已退黨。翻查資料,李當時任沙田區議員。
▲ 李永成(資料圖片)
何稱「積極」為選舉用語「畀人彈出彈入」 坊間覺得「會」但實無作承諾
Beel 續問及何對於「會」和「會積極」有何分別的看法,何手指被告欄:「我一路坐喺度聽,我想答呢個問題好耐。」何續指,「『積極』係一個選舉嘅 jargon(術語)」,只有「跟開選舉」的人才知道,解釋因選舉開支是由宣布參選一刻開始計算,故大家「一定係壓到提名期最後一日先報名參選」;而這些人早幾個月開始宣傳時,無論他們自稱抑或新聞報導,均會形容為「積極考慮參選」,「積極」簡單而言「就係一個畀人彈出彈入嘅字眼」。
何並指,但因這麼多年也是這樣用,「坊間就會覺得你講得自己『積極』呢,你基本上就『會』選喇。」何並指她沒問過戴耀廷,但覺得用「積極」字眼的效果,就是坊間就會覺得「啊,就係㗎喇」,「但事實你乜都冇應承嘅。」何同意,即公眾會將「會積極運用」理解成「會運用」,但指過往的確亦有很多積極考慮參選的人最後無參選,因他們「試水溫」後發現效果不好。
何稱戴寫「議員會用《基本法》權力」是「乜都冇講過」 用「積極」或「會」亦不重要
陳慶偉續指,根據證供,戴耀廷以「積極」一詞來迎合想和不想運用否決權的人。庭上早前證供亦指,戴於各區協調文件加入「會運用/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字句。何回應,「我覺得戴耀廷喺呢件事上,佢 genius(天才)嘅地方唔係喺呢兩個字(積極),而係跟住嗰兩句」,即「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
何形容,「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是一個「從句」(subordinate clause),並指眾所周知《基本法》賦予立法會很多權力,她不是說認同戴的做法,但理解戴草擬時,正因「包括……」一句只是用來形容有什麼權力,因此「只要你運用過立法會嘅權力,你就達成呢個承諾嘅要求,但係個權力又唔一定要係(否決)財政預算案」。
何指簡單而言,「佢寫咗一句根本乜都冇講過嘅嘢出嚟」,庭上傳出笑聲,何並指因為「議員會運用《基本法》賦予議員嘅權力」是一個「tautology(同義反覆、贅述)」,因此「有呢句之後,其實我覺得前面跟『積極』或者『會』根本唔太重要」。
▲ 戴耀廷(資料圖片)
何稱戴耀廷寫法如「出奇蛋」 「避DQ」亦滿足不欲迴避否決財案者願望
何續解釋,「我理解戴耀廷嘅動機係要避DQ」,並指「因為如果你咁樣寫,『我一定會用《基本法》賦予嘅權力畀我去做嘢』,咁我咪冇違反《基本法》囉」。陳慶偉問,若戴耀廷真的那麼聰明,為何又要提否決預算案,何回應因否決預算案是當時《文匯》和《大公報》「好 specifc 提到嘅DQ理由」,但「有好多人包括在下,係覺得唔應該咁樣避過嘅」。
何並指,而戴耀廷「就用一句嘢包晒所有人嘅嘢,出奇蛋咁囉,滿足晒所有人嘅願望」,多人發笑。何又指無法記得很清楚,但戴當時應有表達過「咁樣寫法應該好難DQ得到嘅」。
何稱聽到鄒家成發言後感慚愧 遂支持用「會運用」字眼
就鄒家成提出「唔可以用積極,要用會」,何續指鄒發言前,她無特別立場,但鄒提出後「我就有一個好大嘅感受」:「當時我雖然自己係一個素人,但因為做咗選舉新聞咁多年,我都好習慣用呢啲 jargon 嘅野,所以我完全唔為意呢個講法有咩問題,我覺得用『會』同埋用『積極』冇乜分別、冇乜所謂。但係鄒家成佢,我理解係嚟自一個普通人或者一個抗爭者嘅立場,我理解佢會好直觀咁覺得,如果要做嘅就講得 firm 啲,唔好用一啲 ambiguous(模棱兩可)嘅東西去周遊大家。」
▲ 鄒家成(資料圖片)
李運騰指,相信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陳世傑會就此盤問,陳世傑在座位笑言:「I will.」李指他較關注何的回應,何說「總之聽完鄒家成講嘢之後,我係有啲慚愧嘅」,鄒家成睛睜微微睜大,身體挨後微笑。何續說,「所以我係有幫口嘅,我都係有講用『會』嘅」,同意她當時支持鄒家成。
案件明早續審。散庭時,鄒家成對何桂藍飛吻一下。
案件編號:HCCC69/2022